謊稱工地挖出金子騙走老人“養老錢” 兩騙子被判刑
廈門網訊(廈門日報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海法宣)騙子盯上老年人的“養老錢”,謊稱在工地上挖到黃金,騙走老人積蓄。近日,海滄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詐騙老年人的刑事案件。
2020年10月23日,被告人小欽、小火(均為化名)在漳州市長泰縣冒充工地人員,謊稱在工地上挖到黃金,邀請68歲的被害人楊某合夥投資,並以需要費用修理挖掘機為由,將一個假“金佛像”和三個假“金獅子”抵押給被害人楊某,騙取錢款1600元。
幾天後,小欽、小火在廈門市海滄區故技重施,邀請66歲的被害人顏某合夥投資工地,後以承包工地缺乏資金為由,將兩個假“金獅子”抵押給被害人顏某,騙取錢款4000元。
2020年10月28日,小欽、小火在福建省雲霄縣被民警抓獲,並被扣押金色獅子狀擺件及現金人民幣1905元等物品。
海滄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小欽、小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款5600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小欽、小火詐騙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酌情從重處罰。
海(hai)滄(cang)法(fa)院(yuan)依(yi)法(fa)以(yi)詐(zha)騙(pian)罪(zui)判(pan)處(chu)兩(liang)被(bei)告(gao)人(ren)有(you)期(qi)徒(tu)刑(xing)九(jiu)個(ge)月(yue),並(bing)處(chu)罰(fa)金(jin)人(ren)民(min)幣(bi)一(yi)萬(wan)元(yuan)。扣(kou)押(ya)在(zai)案(an)的(de)現(xian)金(jin)退(tui)賠(pei)給(gei)被(bei)害(hai)人(ren)顏(yan)某(mou),並(bing)責(ze)令(ling)兩(liang)被(bei)告(gao)人(ren)繼(ji)續(xu)退(tui)賠(pei)被(bei)害(hai)人(ren)餘(yu)下(xia)的(de)經(jing)濟(ji)損(sun)失(shi)。
- 22-01-012021感動廈門十大人物推薦人選嚴永紅:英勇跳海連救
- 22-01-01我心目中的廈門地標、我心目中的廈門品牌兩大重磅策劃圓
- 22-01-01我市開始征集開拓國內市場計劃項目 截至今年1月31日
- 22-01-01廈門疾控發布健康提醒:自河南洛陽入(返)廈人員請主動
- 22-01-01我市小學初中生 今年寒假可托管
- 22-01-01今起20天 地鐵體育中心站站台換乘通道臨時封閉
- 22-01-01廈門第二實驗小學舉辦“成童禮” 別樣迎新年
- 22-01-01新年新規來了!事關您的“醫食行學”
- 22-01-01市疾控中心:元旦假期 這份健康出行攻略請收好
- 21-11-05漳州港至廈門火車站8日起開通專線 單程活動價19.9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