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違規停放 霸占人行道自行車道,扣車

執法人員向市民宣傳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相關規定。
廈門網訊 (文/廈門日報記者 王玉婷 圖/記者 張奇輝 通訊員 王寶文 蔡波) 昨日,由城管部門牽頭,公安交警、市場監管部門和各街道組成市容整治聯合執法隊再次出擊,對蓮前東、西路沿線公交車站周邊,禾山路與仙嶽路交叉路口、枋湖北二路等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嚴管路段進行整治。記者跟隨一路進行走訪。
電動自行車亂停放 路過市民無路可走
昨日上午9時,聯合執法隊來到蓮前東路洪文BRT站點附近。此時,早高峰剛過,BRT站點下的自行車道上,擠停著不少電動自行車。騎著共享單車路過的市民幾乎“無路可走”,被迫放慢車速。“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這裏,不僅看上去亂糟糟,還堵住了公共通道,我們經過時隻好走到沿街店麵的台階上,很不方便。”一名市民抱怨道。
“前期,我們已經通過張貼告示牌、發放宣傳單、微信群告知等方式,對市民、電動自行車銷售店家進行提醒,請大家了解《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通告》相關內容,規範停放電動車。”思(si)明(ming)區(qu)城(cheng)管(guan)局(ju)執(zhi)法(fa)人(ren)員(yuan)告(gao)訴(su)記(ji)者(zhe),全(quan)市(shi)開(kai)展(zhan)電(dian)動(dong)自(zi)行(xing)車(che)綜(zong)合(he)治(zhi)理(li)以(yi)來(lai),市(shi)區(qu)兩(liang)級(ji)城(cheng)管(guan)部(bu)門(men)不(bu)斷(duan)加(jia)大(da)力(li)度(du),開(kai)展(zhan)電(dian)動(dong)自(zi)行(xing)車(che)聯(lian)合(he)整(zheng)治(zhi)行(xing)動(dong),宣(xuan)傳(chuan)勸(quan)導(dao)和(he)嚴(yan)格(ge)執(zhi)法(fa)“兩手抓”,嚴查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占道經營、車輛違規停放行為。
清楚查看現場情況後,執法人員對違規停放的66輛電動自行車進行暫扣、清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每輛罰款50元。
十幾分鍾後,人行橫道上違規停放的電動自行車被清理幹淨,道路變得寬闊整潔。
門店外還有“自留地”?最高將處罰2000元
隨後,執法人員還重點對前埔BRT路段、前埔東路等三個路段區域電動自行車亂停放、占用人行通道、跨店經營等亂象進行集中糾治。
在前埔東路一家電動自行車車銷售店,執法人員發現店主將幾輛電動自行車擺放在門口公共區域、占用了人行通道。“老板,這屬於違法跨店經營。違規占道經營中,如超出門窗和外牆設攤經營,最高每次將處罰2000元!我們幫您一起搬進去,再跟您講講具體法規。”由於是首次違法,執法人員當場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店主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要求其改正。“下一步,我們還會繼續加大整治查處力度,全麵遏製電動車銷售門店占道經營、違規停放等行為,盡全力解決市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城市管理問題,營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環境。”執法人員說。
昨日上午的這組行動,思明區城管局共暫扣違規亂停放電動自行車66輛,糾正電動自行車銷售點、維修點4處,開具簡易處罰文書8份,發放宣傳單上百份。
近日,市區兩級城管部門不斷加大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力度,僅昨日,全市城管係統共出動人員948人次,發放宣傳材料6317份,勸導糾治電動自行車銷售、修理門店跨店經營244家次。依法查處違法行為135起,其中占道經營行為15起罰款金額2200元,違法停放行為96起罰款金額5495元,暫扣電動自行車45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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