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州控槍再遇挫 18至20歲平民可公開攜槍?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 美國得克薩斯州“控槍派”25日再受挫,一名聯邦法官裁定得州禁止18至20歲平民在公共場合攜帶手槍的法律條文違反憲法,應予廢止。
沃思堡聯邦地區法院法官馬克·皮特曼援引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今年6月的一項裁決,認定得州並無限製非現役軍人的“年輕成人”在公共場合攜槍的曆史傳統,相關法律條文應予廢止。裁決暫緩30天執行,得州方麵可在此期間上訴。
美國支持私人持槍團體“槍支政策聯盟”去年指控得州上述法律條文違反賦予美國公民持槍權的憲法第二修正案。該團體還準備在其他多州發起類似訴訟。
保守派大法官占多數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6月yue做zuo出chu裁cai決jue,認ren定ding美mei國guo憲xian法fa第di二er修xiu正zheng案an賦fu予yu本ben國guo個ge人ren出chu於yu自zi衛wei目mu的de在zai公gong共gong場chang合he攜xie帶dai武wu器qi的de權quan利li,同tong時shi指zhi示shi美mei聯lian邦bang司si法fa機ji構gou在zai審shen理li有you關guan槍qiang械xie管guan製zhi法fa律lv的de訴su訟song時shi,判pan定ding某mou法fa律lv條tiao文wen是shi否fou違wei憲xian的de標biao準zhun不bu再zai是shi“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而是“是否符合憲法第二修正案文本及其曆史解釋”,也就是必須找到美國建國以來的相關“曆史先例”作為依據,被訴的槍械管製法律條文才可認定符合憲法。
皮特曼在25日宣布裁定結果時多次援引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上述裁決,稱有曆史證據顯示,在美國建國時,其18至20歲平民被視作民兵的一部分。
保守勢力強大的得州是美國槍支管理最寬鬆的州之一,25日被裁定的控槍法律僅針對手槍。得州法律允許年滿18歲公民購買通常殺傷力更大的步槍。今年5月24日闖入得州尤瓦爾迪市羅布小學、槍殺19名學生和兩名教師的凶手剛滿18歲,使用一支半自動步槍。這類凶器在美國近年發生的嚴重槍擊事件中頻頻出現。
得州州長、共和黨人格雷格·阿博特去年簽署法律,允許本州21歲以上居民無須申請執照和接受背景審查或訓練就可攜帶手槍。(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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